第一九零章 驃騎將軍府的根本三司
丁寬的驃騎將軍府在下邳正式開府,但這個驃騎將軍府的下屬機構設置,卻冇有按照大漢的傳統官製,丁寬對下屬的將軍府進行了全麵的改製。
丁寬冇有再設置傳統的那些曹,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,在驃騎將軍府內,設置了很多司。
包括:典農司、監察司、兵馬司、教育司、工技司、財政司、後勤司、情報司、反間司。
上麵這個順序似乎有些亂,但卻是丁寬特意所定下來的次序,顯示了丁寬對這些下屬部門的重視程度,也是顯示丁寬心目中,未來自己朝廷架構的各項功能排位。
民以食為天,農業就是一個社會最基礎的產業,也是所有人類生存的最基本需求,丁寬所撰寫刊印的第一本書,就是《農書》,因此典農司自然就成了丁寬將軍府下屬的第一司。
典農司的職責,其實非常廣泛,可不止是進行農業技術推廣那麼簡單,凡是與農業相關的事情,典農司都可以插手乾預。
在丁寬的規劃中,典農司,第一個掌管的就是農田的登記和分配。這肯定與現有的各郡縣所掌權力有所衝突,暫時而言,典農司直接要掌管的土地,就是把五州之內,所有的無主之田都劃入到軍田之內。
把所有的無主土地劃入軍田,肯定是一種過渡性的安排,等待丁寬統一天下,重整官製體係的時候,肯定要重新調整。但這種過渡性安排,卻在保證丁寬能真實掌控大量土地的同時,避免那些豪強大族,趁亂世之機,強占太多土地。
典農司第二個掌管的,就是流民安置,也就是屯田。丁寬僅僅是通過軍田掌控了大量土地,並不能直接產出糧食,還需要配合大量的農業人口去進行種植。
可以說,流民就是漢末最大的社會問題,一旦成為流民,絕大多數人離喪命就已經不遠了,流民基本就是漢末最底層的一個群體。
通過屯田,使得這些流民能夠有土地進行耕作,就能夠避免資源的錯配和浪費,在給這些流民以安身之所,餬口之機的同時,也可以大幅增加社會產出。
這些流民既冇土地,更冇有生產工具,種子、農具、耕牛等物資都需要屯田的組織者來提供,因此屯田所得,基本是在五五分,到三七分之間。
肥田產出多,同樣的勞動力可以生產更多的糧食,因此丁寬會收繳最高五成的產出,羸田產出少,耕種辛苦不說,一畝地的收成也差很多,因此丁寬會把這個比例下降到三成,至少讓耕作的人,能夠足以餬口。至於中田,就按照折衷的四六分,丁寬收繳四成。
不過從黃巾之亂算起,漢末已經混亂了十年了,其實各州都已經有大量的土地拋荒,因此屯田時,可以儘量先選擇肥田和中田,實在不夠了,纔去開羸田。
典農司的第三個主要職責就是推廣農技,提升農業生產水平。短期來看,典農司最優先的是組織複耕,減少土地拋荒。但等到亂世平定之後,想要讓百姓多吃上一口飯,就必須依靠更先進,效率更高的農業技術。
漢末的農夫大部分人都不識字,但不等於他們不能學習,冇有辦法掌握更先進的農技。但農技的廣泛應用,需要不斷的推廣教授,典農司的長遠職責,就是不斷把這些農技,傳播到實際的耕種農人之中。
手中有糧,心中不慌,丁寬支撐整個體係的根基,就是能夠更加有效的組織起農業生產。因此典農司絕對是丁寬最重視的下屬部門,而出任這個典農司長史的人選,自然就是棗祗。
典農司可不隻是驃騎將軍內設置的一個管理機構,五州的各個郡縣,都會由典農司派出典農都尉,直接進行大規模的屯田。典農司的典農都尉體係,完全隸屬於驃騎將軍府管轄,與現有的郡縣管理體製,不進行任何人事與權力交叉。
有了這些屯田所得,不止是能夠讓丁寬能夠養得起足夠多的兵馬,而且典農都尉體係,直接深入到農業生產的一線,可以讓丁寬擺脫對原本大漢官僚體製的依賴。
到了漢末,大漢的官僚體係已經徹底腐朽了,不進行大的整頓,根本就冇有辦法再使用。
因此丁寬把負責官員監察的監察司,作為了驃騎將軍府的第二司。這也代表著,丁寬要通過監察司,來徹底重塑這個官僚體係。
一個官僚體製,走到即將徹底崩塌的末期,一定是經過了長期的劣幣驅逐良幣,造成了整個係統的腐化墮落,各種不法之事,早已經超越了見怪不怪的程度,而是成為了堂而皇之的公開行事。
官員不法貪腐之事,就像河底的淤泥一樣,是無法根除的,官員隻要有**,就一定會有不法貪腐之事產生,古今中外,莫不如此。
隻要是人在做官,隻要人有**,從來不可能有真正完全清廉的官僚體係能夠出現,但最起碼要讓這種不法貪腐之事,不能毫無顧忌的公開施行。
就象河水一樣,如果用棍子把河底的淤泥攪動起來,那整個河水就會汙濁不堪,根本冇法再用。但隻要把這些淤泥沉澱下去,使得上層的河水能夠清明,最起碼這上層的水就可以放心使用了。
丁寬從來冇奢望過,能夠徹底的改變這些官員,讓他們成為聖人,但丁寬也絕對不會讓這些河底的淤泥,汙穢整條河水。
強力的監察,就是為了讓這些渣滓儘快沉到河底去,使得上層的河水能夠恢複清亮透明。這些蛇蟲鼠蟻,丁寬雖然不能全部消滅,但至少能逼得他們躲入昏暗的角落,隻敢再暗中偷偷活動,絕不會再允許他們在陽光之下,公然行事。
隻要監察司能夠保持持續的強勢高壓,本已被攪的汙穢不堪的河水之中,那些淤泥渣滓,就隻能沉澱下去,恢複河水的清亮透明。
而同時,這個監察司,也是丁寬手中一把鋒利的刀,懸在了五州各級官員的頭上。
按照丁寬太傅馬日磾的權力分配,文職官員任命權交給了馬日磾,但丁寬卻是保留了強力的監察權。
官員任命權,或說人事權,後世很多人都認為是最重要的權力。從短期的效率角度而言,這個看法是正確的,隻有官員選拔任用的是能吏、乾吏,才能提高官僚體係的效率。
但從長期來看,監察權卻比任命權更為重要,因為監察權保證的是官員行為的下限,也就是保證了整個官僚體係的下限。
大漢的官員選拔實行的是察舉製,但經過多年的運行,這種察舉製已經僵化了,變成了世家大族壟斷官員體係的工具,丁寬肯定要對察舉製進行改革,隻是丁寬還不能急著跳出來,馬上進行改革。
這種改革牽動了所有世家大族的利益,丁寬在正式對這種察舉製改革之前,先要用監察權,把察舉製的弊端,全部都暴露出來,為將來的改革進行鋪墊。
丁寬既然把馬日磾捧上了位置,就冇準備把馬日磾當作牽線木偶。丁寬並不準備過多介入文職官員的任免,而會確實給予馬日磾足夠的自主權力。丁寬要把馬日磾,作為與世家大族之間的,衝突緩衝地帶和防火牆。
毫無意外,監察司的長史,依舊是由狠人程昱來繼續擔任,而他麾下官員的骨乾也會被派往各個郡縣,進行定點監察與巡迴監察。
而且監察司與典農司的官員,會進行密切的資訊互通,深入社會基層的典農司官員,會成為監察司的廣泛資訊來源,可以提供大量的地方官員不法貪腐的線索,再由監察司去進行專業的查證。
兵馬司則是丁寬下屬的第三司,顧名思義,兵馬司掌管的是五州的兵馬調動和武職官員任免。
按照丁寬與馬日磾的權力分配,各郡的都尉和各縣的縣尉都會作為武官體係,與文官體係進行切割。這個武官體係,就會完全劃歸丁寬的驃騎將軍府管轄。
如此一來,各郡的郡守和各縣的縣令、縣長,不用擔負守土之責的同時,他們的兵權也被丁寬徹底剝奪,這實際上已經是在大幅削減那些地方官員的權力了。
在和平時期,如此削減地方官員權力,必然會引起這些官員的強力反彈。但現在恰好是亂世,守土之責,對於那些名士類的地方官員,已經成為沉重的負擔,能夠把這些責任推卸掉,至少有其他諸侯攻來的時候,丁寬允許這些名士官員逃跑,而不會追究他們喪土之責。
諸侯混戰,可不是對付那些造反的烏合之眾,和平時期,地方官員隻需要應對那些造反的土包子,並不需要真的文武雙全,手下有幾個悍勇之士,足以鎮壓小規模的民亂。但諸侯混戰,不是真正文武全才的人物,還想掌刀兵,那就是在主動找死了。
因此,丁寬的這次削權動作,不但冇有受到地方官員的全麵反對,反而得到了相當大幅度的支援,進行的相當順利。
兵馬司的長史,丁寬選擇了戲誌才,丁寬不僅在各個郡設立了都尉、在各縣設置了縣尉,而且在各州,都設立了一個統管防務的將軍。
平州的定遼將軍是馬騰,這個不必要調整。
青州要麵對冀州的袁紹和兗州的曹操,是絕對的戰爭風險最高的區域,丁寬選擇了張頜,職銜就是最淺白的青州將軍,明確顯示這是一個地方性職務。
豫州將軍也不用做什麼調整,就是一直駐守在豫州的黃忠來出任。
揚州也不用多想,自然是丁寬的舅舅芮祗,這種州將軍本就是丁寬創立的新官職,又是武職體係,丁寬乾脆不再裡會所謂的三互法限製。
倒是徐州,因為有陶謙這個老官僚的兵馬體係在,丁寬不想與一個將死之人激烈衝突,就暫時委任了陶謙的親信曹豹,以安陶謙之心。
不過丁寬也不會對徐州兵放任不管,各郡都尉和各縣縣尉仍然是由丁寬的兵馬司掌控和任免,同時丁寬還向徐州兵馬派出了軍法官體係,進行軍紀整頓。
而這個負責軍紀整頓的,就是丁寬麾下武將中最方正的一個人,高順。高順已經跟隨丁寬多年,幾乎丁寬麾下的丹陽兵就全部是高順整訓出來的,因此高順雖然不是揚州人,但高順在丹陽兵中的威望卻是絕對夠高。
陶謙和曹豹也是丹陽人,徐州兵同樣也是以丹陽兵為主,以丁寬在丹陽兵中的號召力,和高順在丹陽兵中的威名,哪裡還會有曹豹玩花樣的機會。
陶謙已經臥病在床了,身為陶謙親信的曹豹,也明白了陶謙已經大勢已去,隻想在陶謙死後保住自己的官位待遇,倒是很識時務的對丁寬的調整十分配合。
丁寬通過這個兵馬司,徹底掌控了五州的兵馬,完成了五州兵馬體係的徹底整合,其體係下的戰爭動員能力,明顯又上升了一個台階。
丁寬冇有走窮兵黷武的道路,五州的常備兵馬被控製在了十萬人規模,其中騎軍四萬,步兵四萬,水軍兩萬。而在這個常備兵體係之外,丁寬將兵馬司與典農司下屬的屯田體係相結合,建立了第二級的預備役。
常備兵是脫產的職業軍,預備役卻是不脫產,隻在農閒之時進行操練,如果真的發生大規模戰事,這些預備役就可以抽調出來,轉為輔兵和補充兵。
必要的時候,丁寬這個體係快速擴充出二十萬兵馬,可以說基本上毫無壓力。這種武力規模,在漢末諸侯爭霸的早期,無疑已是各路諸侯中最龐大的。
二十萬兵馬,都是受過係統訓練的精銳,不是那種臨時拉壯丁出來的烏合之眾,即使是放到三國鼎立的階段,這個武力規模也足夠打一場滅國之戰了。
典農司、監察司、兵馬司,這三司就構成了丁寬統治五州之地的基礎,而這三司及其麾下深入到各郡縣的體係,就是丁寬管理這五州的骨架。
丁寬麾下雖然與大漢的原有官僚體係進行了分隔,但丁寬麾下的諸司之間,卻會緊密合作,相互支援,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。
典農司、兵馬司的人員,會成為監察司的耳目。典農司、監察司則會成為丁寬麾下兵馬退役之後,繼續任職的去處。而監察司、兵馬司、則為典農司進行保駕護航。
擁有了這三司的架構,丁寬對五州就能進行穩固的治理,至少能夠構築一個相對和平穩定的有效統治。